‧公告類別:簡章下載
‧學苑分區:霧峰區
‧承辦單位:霧峰區長青學苑
‧發佈日期:109-12-02
臺中市霧峰區長青學苑110年度招生簡章
110年度臺中市霧峰區長青學苑招生簡章
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
承辦單位:臺中市霧峰區公所
一、主旨:為倡導「終生學習」,鼓勵本市老人「活到老,學到老」的精神,拓展老人學識領域,實現老人達到「學無止境」之理想,藉以陶治老人身心健康,達到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」之宗旨。
二、招生對象:凡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市民,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。
三、學制與研習時間:
(一)學制:修業期限一年,分上、下兩學期。
(二)研習時間:
上學期:自民國110年2月22日起至110年6月13日止,計16週。
下學期:自民國110年7月26日起至110年11月14日止,計16週。
(三)開學日期:上學期—110年2月22日開學正式上課。
下學期—110年7月26日開學正式上課。
四、報名註冊費用:
※報名費:每學期每人每班100元、學費另計。【不含上課用教材、書籍費】
※收費標準:本學苑報名以一學年為計算基準,費用以上學期及下學期分別收費。
年齡
總班數 |
報名費 |
年滿55~59歲 |
年滿60~64歲 |
年滿65歲~69歲 |
年滿70歲以上 |
學費 |
合計 |
學費 |
合計 |
學費 |
合計 |
學費 |
合計 |
第一班 |
100 |
600 |
700 |
600 |
700 |
0 |
100 |
0 |
100
★ |
第二、三班 |
100 |
1700 |
1800 |
1200 |
1300 |
700 |
800 |
200 |
300 |
★本市仁愛之家院民、列冊本市低收入戶、持有身心障礙手冊/證明者,檢附證明第一班免學費。
例:年滿55~59歲報第一班700+第二班1800=2500元,年滿65歲~69歲第一班100+第二班800+第三班800=1700元
五、受理報名時間:
- 110學年度報名日期:109年12月02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
- 報名錄取順序:第一順位:設籍霧峰區者(夫妻同時報名同課程優先錄取)、第二順位:舊生(夫妻同時報名同課程優先錄取)、第三順位:設籍台中市市民報名者(夫妻同時報名同課程優先錄取);未達招生名額班別,續招至報名截止日為止。
- 新生報名時請填妥報名表,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自報名。
- 收費期限:
- 、上學期:3月01日至3月15日繳交報名費及學費,於期限內未繳費或無故未到課者,由學苑逕行遞補名額,不予保留。
- 、下學期:7月26日至8月13日繳交報名費及學費,於期限內未繳費,由學苑逕行遞補名額,不予保留。
-
本苑及各分苑地址:
◆本苑:霧峰區長青學苑辦公室(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16號)
◆桐林分苑:桐林社區發展協會(霧峰區桐林里民生路719號)
◆北溝分苑:北溝文化協進會(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路184號)
◆明台分苑:明台高中(霧峰區萊園路91號)
六、每班招生人數:國語、美語班、舞蹈班45人、國畫、素描40人、書法、南管國樂班32人、歌唱班65人
日語、養生、銀髮醫學健康、手機50人、日語歌唱班65人、幸福烘焙小學堂20人
桐林歌唱班38人、益智桌遊班50人、北溝書法研習班30人、電腦基礎班20人
七、注意事項:
1、本學苑專為年長進修者設立,請參考招收學員簡章課程內容報名,每人以3班為限,同一時段不可重覆報名,同一類別同一程度課程,僅得擇一選修,以維護其他學員上課權益。
2、報名時請勿以他人名義報名,以不實資料方式報名,經發現立即取消上課資格並不得要求退費。
3、每班報名人數未達20人則不予開班,未開班者,可轉入其他班別。
4、請自備學員上課之書籍、器材、用具。
5、班級學員無故曠課、缺席達12堂課以上者,將取消次學期學員報名資格,以維護其他學員上課權益。
6、若遇颱風或其他事情,請依本市公告之停班課標準為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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